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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73章(第1页)

埋葬的利剑第十八章(3)

&ldo;砰、砰&rdo;两声枪响,驾驶室里两个人的脑袋开了花。琼斯回身抓了一顶钢盔戴在头上,又把四名士兵的子弹夹全部集中起来塞进两只挎包里。他见两名士兵的手脚在动,干脆抡起枪托在他们头上猛砸。枪托断了,估计这几名倒霉的士兵永远也不会再苏醒了。琼斯换了一支冲锋枪拎着,把装满弹夹的挎包挂在脖子上,跳出车外。驾驶室里到处是血和脑浆。琼斯把两具尸体拖下车,拖到车尾,都扔进车厢里,然后坐进驾驶室发动了车子。他在狭窄的公路上进退了几次,让车掉过头来,向来路驶去。现在他自由了,心中的狂喜使他忘了浑身的伤痛。琼斯知道,大约十五分钟就会开到刚刚经过的边境哨卡。他打算闯过去,但转念一想又觉得这样不行。越军只要发现他闯关就会用电话通知附近所有的驻军和村庄,同时也会通知老挝的军队,那他就插翅难逃了。琼斯收了收油门,让车速慢下来,紧张地思考着。他非常想开着这辆车跑得远一些,但为了安全,只能在接近边境哨所之前丢弃车子,步行越过边境。十分钟过去了,琼斯不敢再往前开。见路边有一片树林似乎可以通过汽车,便把车开下路基,小心地躲避着大树,让车子尽量深入林中。撞倒了一些小树和灌木开了几百米后,车子卡在几棵大树中间动弹不得了。琼斯跳下车,观察了一下。这里很隐蔽,他放心地再次爬进后面的车厢,检查死者的物品。他把死尸身上的香烟、食物、水壶收拾好,又脱掉一个块头大些的士兵的衣裤穿在自己身上。虽然不合身,却比赤身露体强得多。这下子他又全副武装了。他跳下车辨认了一下方向,朝西走去。琼斯翻过一座山梁,他判断这里可能已是老挝境内了。他下到一条狭窄的山涧里,溪流清澈见底。他洗了洗脸,灌了一壶水,钻进草丛中躺下,掏出缴获来的食物边吃边思考着下一步的去向。刚才他已经想了一路,回岘港、西贡都行不通,他已经没有脸面回部队了。由于他的出卖,汤姆他们可能已经被越共抓获或打死了。按汤姆的性格,他会战斗到最后一刻的。因此他只要被包围,战死的可能性最大。但别的人难免不会有被俘的,他们必然会知道是他出卖了他们。他知道,自己如果回部队,且不说路上会不会再次被捉住,就算能够回去,好多事情是不能自圆其说的。一旦不能通过测谎这一关,或者日后有谁活着回来,军事法庭的审判就在等着他,四个人丧命或被俘这笔账毫无疑问要记在他头上。对琼斯来说,判刑坐牢是小事,一辈子背着懦夫、叛徒的罪名,像一只老鼠生活在暗无天日的黑暗中那才是最可怕的。他曾被人公认为勇士、斗士,但是在敌人面前却像一条狗似的乞求怜悯、出卖同伴。四条人命啊!他绝不能让人知道这件可耻的事,也绝不能背着骂名活下去。他可以去抢劫、杀人,但绝不能让人知道他是一个无耻的懦夫。尼尔斯如果能回到南方,也许会报告其他人都失踪了。尼尔斯大概不会知道他被俘的事,即便知道了,只要自己不再露面,也会被列入失踪人员名单。也好,那就让自己失踪吧。好在美国是个自由的国度,他有的是办法在美国隐姓埋名地生活下去。让这段耻辱的经历永远埋葬吧。作出这样的决定后,琼斯感到浑身一阵轻松。既然决定不回南方了,那就只能一直向西走,横穿老挝,再潜入泰国。到了泰国再想办法偷渡回美国去。琼斯曾研究过老挝地图,知道从自己现在的位置一直往西稍偏南的方向走,大约走二百公里就能到达泰国边境。这段路程正常情况下需要四至五天,获得食物不是什么问题,他受过严酷的野外生存训练。最大的问题是能否保证不被人发现。他相信自己一个人目标小,可以安全走完这段路。只要能安全地进入泰国,他将把武器埋起来,装扮成平民,无论谁问,完全可以声称自己是探险者或是旅游者,丢失了行李、证件和钱,反正怎么说都成。到了曼谷再想办法。短暂休息后,琼斯继续向西走。当天夜间他已深入老挝境内将近三十公里。四天后,琼斯到达了泰老边境重镇他曲以南十多公里的地方。他埋掉了武器,以一个旅游者的身份进入了泰国小城雷努那。在琼斯经过的老挝境内,四天之中由东向西连续发生了几起案件。有两家人被洗劫并被残忍地杀害。另有四名妇女被人强奸后杀害。这几件案子都是无头案,凶手不知去向。

埋葬的利剑第十九章(1)

1967年9月傍晚时分,尼尔斯从藏身的石隙中钻出来,向山顶爬去。他是在悬崖下发现这条石隙的。这里人迹罕至,是个绝好的隐藏地点。他在这里面睡了一觉,现在想利用夜色的掩护北上去找汤姆他们。在山顶上还能看见西边火红的太阳,但是向山下走了不一会儿天就黑下来了。下到半山腰时,尼尔斯隐约看见了公路的影子。他知道,这下子他不会走迷路了。只要越过公路,从东侧靠近它径直向北走就可以与汤姆他们会合了。尼尔斯明知道汤姆等人的情况不会比他好多少,而且还有两个轻伤员。但五个人在一起心里终归要踏实许多。当尼尔斯接近公路时,忽然听到有人说话的声音。他悄悄潜入公路边的树丛里仔细一看,天哪!一辆接一辆的卡车静静地停在路边,车顶和车头都全部被伪装网覆盖着,每辆车旁都有几名或躺或坐的人。有的在抽烟,有的吃东西,还有的在睡觉。看样子这支车队是在这里宿营了。尼尔斯暗叫倒霉!如果朴长万或金万载在这里,他们凭着黄种人的那张脸也许可以混过公路,但他不行。这可怎么办?鬼才知道他们会在这儿待多久。尼尔斯只好后退。他打算退到半山腰上往北走,从没有车队的地方越过公路。不料他刚要爬起来身后就传来脚步声和说笑声,他急忙又趴下,等这些人过去。谁知这些人偏偏停下来不走了!尼尔斯估计这是些不想睡觉的士兵到山坡上来瞎转。现在他想动一动都不行,因为双方距离太近了。几支手电筒亮了,不一会儿,这几个人噼噼啪啪地打上扑克了!尼尔斯心中叫苦不迭,他们打扑克的位置离他仅一米多点,要是白天他早就被发现了。尼尔斯一动都不敢动,连大气也不敢出一口。这几个人嘻嘻哈哈打个没完,看样子不会很快结束。尼尔斯觉得浑身上下哪儿都又刺又痒,难受极了,而且越急越难受。他知道这样下去非出事不可,万一自己咳嗽、打喷嚏或是肚子咕噜响,都会闯下大祸。不行,一定要离他们远点儿。尼尔斯开始向左侧移动。所谓移动也只能一公分一公分地慢慢挪,即便要压倒杂草也要缓慢地压,这样才不至于弄出声响。他好不容易才爬出了三四米。爬完这个距离所付出的体力似乎比跑三十公里都多。他爬到几棵距离仅几十公分的大树之间停下来,他认为这里是安全的,只要自己小心些,不弄出声音来就不会被发现。为了给自己找点事干,免得打瞌睡,他开始观察公路上停着的汽车。奇怪的是这支车队和头天夜里发现的车队不一样,这些都是平板拖车,很长。车上装载的货物是长长的筒状物,从车头向车尾倾斜着。由于树木和杂草的遮挡,他看不见车头和车尾。好奇心促使他向前爬去。终于,他看见了一辆完整的车。筒状物靠近车头那部分呈锥形,尾部像飞机似的有尾翼。他在国内曾见过这东西,那是在内华达看到的,他知道这东西叫导弹。想到此他吓了一跳!天哪!这难道就是空军谈虎变色的萨姆导弹?这种导弹据说很厉害,就连号称同温层轰炸机的b-52都被它打下来不少架,它们竟在这里藏着。尼尔斯想,如果步话机没坏,这支车队真是绝好的轰炸目标。可是现在即便汤姆在这儿也只能眼睁睁地看着它们。想到汤姆,他又焦躁不安了。顺着山梁走,两侧山下的景物都能观察到。当汤姆他们看见登溪小镇的影子时,天已经黑下来了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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